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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55章  真正凶手2

当叶秋的眼睛快要闭下时,欧华的眼睛里面却****出来火辣辣的挑逗。他的眼睛却又忍不住继续观看。

叶秋以前做海外做任务时,进出去多次风月场所,不知道看到过无数的脱衣舞女,用眼神挑逗,那是性暗示。

当性过后,一切都不在。忘记叶秋看过欧华的眼睛之后,心里永远地记住了她。她开始在叶秋的脑海里面占据一席之地。

她是一层雾,他自己就是一座迷茫的山岳,把它牢牢裹住,不断地进行腐蚀……

这到底是美女,还是毒蛇。

叶秋看着她跳舞,竟然看着睡着了。因为她太美,太让他炫了。

他醒来时,还躺在徐世杰的床上,那是徐世杰的双人床,在那张床上,徐世杰和欧华不知道做过多少次爱了。

里面混合着他们两个人的气味。

叶秋的鼻子里却只想闻着欧华的气味,这个女人像迷更像雾!

叮叮叮,叶秋的手机响了。是李洁打来了。

“你在哪里,为什么这么晚还不回来。”

“我还在徐世杰的家里,怎么了,不是跟你说过了吗?”

“你回来嘛,我一个人呆在公寓挺想你的。”

“嗯!我马上就回。”叶秋关了手机,他坐起来时,那被子很沉。他感到有些纳闷。

用手一摸。

原来被子的边缘,全部挂着名贵玛瑙,他的心跳加速:“这欧华究竟是炫富还是变态。”

叶秋和徐世杰拜别。

“怎么了,睡在这里舒服吗?”徐世杰问。

“很舒服,但是又很不舒服?”叶秋答。

“叶先生怎么了。”欧华眼中妩媚一露,右手从那大腿开叉的地方,掀起旗袍,一阵春光开始暴露在叶秋的视线之下。

叶秋的眼睛已经不自觉地往下面看了。

“我靠!透明色的,太撩人了。”叶秋心想。他两只眼睛几乎要盯得掉在地上。滚到欧华的腿下面景色进行跟踪!

“呵呵呵,呵呵呵。”欧华笑起来时,手一放。先前那片诱惑才被遮住。

叶秋的视线才开始转移。

“徐世杰,千万不要让你老婆出去,留着自己观赏就可以了。”叶秋用拳头锤在他的肩膀上。

“得了,快回去吧,你的李洁还等着你回去呢?”徐世杰也一拳击回。

叶秋笑着走了。

第二天,当叶秋去徐世杰的办公室时,徐世杰的办公室已经空了。

叶秋很奇怪,就去问李洁。李洁牵着他的手说:“徐世杰走了。”

走的意思就是不干了。

“为什么?”叶秋出奇地问李洁。

李洁把报纸拿来放桌子上一甩。这次家里被盗的居然是徐世杰家里。

徐世杰家里的所有古董和首饰被偷得精光,包括华美身上的金袜子,两只古代的手镯,还有徐世杰用来喝酒的清代酒壶。

“是谁盗的?”叶秋问。

“李衫。”李洁答。

“不是燕子李衫?”叶秋问。

“是燕子李衫,而不是燕子李三。”

李洁为了区别燕子李衫,和燕子李三特意用笔写在纸上面。

“呵呵,这可真是个怪事,我当上临时调查员的第二天,就出现了这种事情。”

“你已经不是临时调查员了。”李洁道。

“为什么?”叶秋问。

“你的调查员是配合徐世杰的,现在徐世杰走了,还配合个屁呀。”

“靠!”叶秋骂了一句。

叶秋被李洁气得脸色卡白。一口气跑出了警局。李洁要去追他。

可是怎么追得着呢?

叶秋不明白为什么李洁要气自己,他当是觉得十分的敝屈,调查员没有干上一天,就被免了。

他感觉自己真的是个窝囊废,任人驱使。

还有一种自卑感。

心里十分的不爽快,叶秋一口气从警局往外跑,跑到了一个乞丐集中营那里去。

四十个乞丐面呈饥色,不是断胳膊就是少腿,还有的四脚都没有,只是一副嘴张着等人喂食。

极其可怜,路上的行人投来寒冷的目光。还有些根本就不理。

却没有一个人可以施舍。

坐在那里,哭得叫着,无奈地看着远方。

有甚者,一个开着奔驰的阔佬胖子,为了奚落嘲讽,故意停在这乞丐阵营前面。手里拿着一块鸡腿,不断地吃着。

那个没有四肢的乞丐两只饥饿的眼睛直勾勾地看着鸡腿,嘴里的涎都流出来了。那干裂的嘴唇都被润湿了。

最后那个胖子把剩下的半块鸡腿上喷了一口痰,是那很种很绿很绿的痰。粘在上面。然后扔到了他张开的嘴里。

“不要吃。”叶秋急忙命令。

这个乞丐饿得连痰带肉一起吞进去,哪里顾得上叶秋的话。

“哈哈哈哈,瘪三。”胖子重新戴上了墨镜走掉了。

“哼,刘仪,你明天家里会完蛋。”一个冰冷的声音响了起来。

叶秋朝着这个声音的源头看去。

一个1米6的男子出现在他的面前。苍白而削瘦,一脸的落拓,头发还是凌乱的。

这个人到那个没有四肢的乞丐碗里,扔下了一叠钱。

然后道:“兄弟们,你们以后就不用在这里挨饿了。”

叶秋认真看那个人,他的手上居然戴着一副手镯,他当然认得那副手镯,因为那手镯就是昨天华美穿上的。

“你是小偷!”叶秋忽然说。

矮个子瞟了一眼叶秋之后,拔起双腿,往暗巷里面奔去。

叶秋跟着他,居然跟丢了,不是叶秋看不到他跑步的样子,而是叶秋看着他跑掉的。

叶秋跟着他追了十秒,他和矮个子的距离从10米,扩到15米,再从15米到了30米。

50米,之后他就消失在了茫茫人海。

叶秋就没有必要跟了,他很惊讶:自己可是当年在部队一个团里面的短跑冲刺王,却输给了一个矮个子。

叶秋当然不认得他,但是可以问出他是谁,如何问,他只好到乞丐那里去问。

叶秋给那些乞丐们送了一些食物:“兄弟,刚刚送你们钱的人是谁啊?”

“那可是个活菩萨。”

“现在偷东西的人还有活菩萨吗?”叶秋好奇。

“偷东西却在做好事,你说这是不是活菩萨。”乞丐这么一说倒是让叶秋心神一紧。

“他是谁?”叶秋再问。

“燕子李衫!”

叶秋才知道李衫就是昨天晚上真正的盗贼。难怪他跑得那么快,原来是有绝活的。

李衫,只不过和普通人一样生活在西城,做着很平常的事,他是一名聋哑学校的教师。

性情温和,却沉默寡言。

为什么叫燕子李衫呢?他感谢自己的老爹给自己取的名字和李三同音。

他家里原来很有钱的,老爸是个珠宝商人,却得罪了黑道,有一天被仇人杀死,家里的珠宝也被人全部抢了。

李衫5岁从一个阔少爷,变成了孤儿,因为他根本就是老爸从孤儿院收养的。

老爸死掉前一年,没有生孩子的能力,看到他长得漂亮机灵,就把他收养了。

没有想到过了一年的优裕生活,他自己就又成了孤儿。

5岁到10岁被救济站的负责人领养,到教会学校读书。

11岁时救济站没有了资金供应,他又到了街上流浪,11岁到18岁变成了混混。

他的手脚很快,很会偷,但进了10次劳教所。

劳教所里面有更多的神偷,他是个偷料,和神偷一族结盟,学会了更多的偷技。

到他18岁生日那天,他再次从那里出来。

当他意识到自己很会偷时,他却不再偷了,却改良了。

在劳教所的推荐下,他到了一个特殊学校去当廉价职工。

所谓的廉价工人就是做很重的体力活,却拿着很低工薪的一类人。

李衫当起了菜园挑粪工,学校吃的菜饭全部都是田里给种的,李衫变成了他们的菜农。

18岁到20岁。李衫学会了盲语还有手语。

他学特殊语言就像他学偷一样快。

20岁生日那天就成为学校的正式教师。

他是个孤儿,进过富豪之家,更进过十次劳教所,所以他的经历很多,比一般人还要深刻。

所以他比较一般人更沉默,他沉默不是因为性格内向,而是为他成熟。

除了给孩子上课,他最重要的事情就是两件。

第一,去探看乞丐。第二,去到医院里面当义工。

为什么去探望,因为他当过乞丐,所以懂得冷暖人生。

为什么去当义工,那是为了赎罪,为了减免他过去几年的偷盗阴影。

现在的李衫已经不是那个小偷了,而是一个真正的好人,一个正直的人。

叶秋都没有想到李衫好到什么程度,为了更进一步了解到李衫。

他到李衫当义工的医院去了。

李衫在给两个癌症病人当义工,一个晚期的胃癌病人吃着李衫喂给他的鸡汤。

胃癌病人刚刚做过化疗,怎么可能有好味口,那个老头子要吃鸡汤是因为他心里想,而不是身理上想。

如果这一顿没有鸡汤喝,那么也许明天就没有鸡汤了。

李衫拿着那汤勺,一勺一勺地舀到老头子的嘴里。

老头子吃完了鸡汤,李衫准备拿毛巾跟他擦嘴,但是老头子的化疗副作用又来了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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