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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:无法逃避的磁场

这一带以前上学的时候常来,街边小服装店的老板娘还记得我。她问我是不是出国了啊,为什么几年都没来。我在她店里买了件银灰色的露脐小抹胸换上了。跟大毛他们喝酒、跳舞不用穿得多好,穿得少才是王道。

我抱着借来的书去了银都,一进包厢,燕子就起身抱我。

“流氓菲,你带书干吗?”

“看呗。”我回抱了她。她今天穿了纯棉的黑色抹胸和一条亮黄色的短裙,衬得她像一颗闪闪发光的黑珍珠。

大毛挤对我,“少装样了,现在还看什么书!读书的时候你都没好好看。”

我被揭了短,有些不好意思,“你不说话,没人当你是哑巴嘛!”

我问:“铁皮呢?蒜头呢?还有谁?人齐了上菜。”

“别急,一车人马上到。”

等了约莫有十来分钟,铁皮、蒜头、胡子一个接一个进了屋,最后一个是唐波。

唐波把车钥匙往我左手边一拍,大大咧咧地坐下,“齐了齐了,赶紧点。”

燕子逗他,“我不乐意啊,凭什么唐哥你就坐流氓菲边上啊?我才是今晚的主客嘛。唐哥你就是偏心!”

大毛搂了一下燕子的肩膀,“嘿,跟他计较个啥,他现在满脑子都是菲菲,有异性没人性的。”

燕子嬉笑着打掉大毛的手,“我不管,唐哥先罚三杯。”

唐波也来了劲,“罚就罚,谁怕谁!妹子你说是吧?”

我说:“罚也是罚你,关我鸟事?”

燕子干呕,“恶心死我了,你们俩还让不让人吃口安省饭了?”

铁皮和蒜头说了一个多小时的带色笑话,今晚他们故意灌燕子喝酒。燕子也真给他们面子,怎么灌她都喝。

铁皮看燕子的眼神很不对,色迷迷的,似乎要把她给活吞下去。

我用脚踹了踹唐波的椅子,怕燕子有什么事。唐波把嘴凑到我耳边说:“放心,我看这事今晚就成,燕子也有意思。”

喝了个六七分,燕子跟铁皮已经腻到一处去了。男男女女勾肩搭背,几个人步行去隔壁的新世界。

酒是个好东西,平常不敢做,不敢说的,只要灌下去几杯,就什么都可以了。其实要让自己快乐的方法很简单,只要不去想太多,就能活得有滋有味。

唐波苦了张脸说:“妹子,你看人家是什么效率?你什么时候能答应我?”

我乐得装疯,“答应你什么呀,你先把满脸的麻子给点了。”

“唐波你就算了吧,摆明了人家对你没意思。要有意思,早就到手了。”

“大毛你给我滚,我们感情好着呢。”

“好个鬼啊,做梦才好。”

“你信不信我现在就揍你?是兄弟今晚都得翻脸啊。”唐波冲着大毛挥了挥拳头,看来他的酒劲上来了。

大毛也是死鸭子上墙,“你也就对兄弟发发狠话,你敢对菲菲怎么样不?别说菲菲,你在你姐面前也就是只死耗子。上次,就上次,你姐跳着脚把你骂了个人不是人鬼不是鬼的,我怎么没见你吭声呢?”

胡子插嘴,“好了啦,你也说了,那是他姐嘛。”

唐波的脸成了茄子色,胸脯拍得啪啪响,“死一边去,我什么时候怕过我姐啦?我姐那天也是急疯了嘛。对了菲菲,那天在船上我还找你呢,你怎么就不见了。那个烧死人的可真是,可真是,吓破胆啊!”

“说人话!”大毛讥笑他。

“我说的就是人话。”

我被他们吵得脑壳疼,“都歇都歇,等下用威士忌堵住你们的嘴。”

“我好久没看菲菲跳舞了。”

“对对,我妹子扭得最好看。”

燕子不乐意了,“酸不酸啊你们!”

“那是,他们懂什么叫好看。咱燕子扭个给他们看看。”铁皮很没人性地替燕子撑腰。

我扭得好不好看,其实并不重要,舞池里这么多人一起晃身子的感觉那才叫棒。酒精、音乐、灯光,这是个滋生暧昧的地方。

唐波屁股都没坐稳,先买了一圈酒。我们这里男多女少,有不认识的姑娘卡过来占座。我不喜欢玩骰子,也没兴趣抽烟划拳,干脆拉了燕子下舞池。

燕子比我入戏快得多,一挤入舞池就像被什么东西吸附住了,腰肢扭得像一条美女蛇,很快就有男人围过去跟她跳贴面舞。

我也开始慢慢进入状态。我的舞最多也就是过得去,比不上场子里的一群“吧丽”。她们是性感的尤物,跳高兴了,就什么都不记得了。

有人贴过来和我一起跳,我没拒绝。小伙子长得还行,没李喆那么斯文,也没薛维络那般诱惑,但在酒吧的灯光下,谁又知道谁是谁,和他一起跳我觉得开心。

铁皮在燕子即将被其他男人热吻之前,迅速带走了她。这个镜头实在是太好笑了,我停下来吃吃笑个不停。

小伙子问我:“怎么这么好笑,要不要喝一杯?”

我边说好,边跟着他挤出去,一路上依旧笑个不停。

伏特加加冰块,我要了杯洋酒。

他说:“美女贵姓啊?你叫我和尚好了。”

我含着一口烈酒,差点没喷出,“和尚?我的法号其实是圆通。”

“那你还不如叫联邦快递。”和尚举杯敬我。

“不行,我不能崇洋媚外对吧?”

和尚说:“姑娘你真逗,就不肯报名?那就玩吧。”

我们猜了几把拳,简单的“五、十、十五”。和尚果然是高手,他不全赢也不全输,看着有输有赢的,其实我喝得比他多。

在酒精的刺激下,我也有些亢奋,对于他的肢体接触也不怎么反对。唐波终于在我烂醉如泥之前把我带走,我一路疯笑着回到原来的座位上。

燕子当着所有人的面骂唐波,“让你看好她嘛,你就不知道她现在心里有多郁闷,你看她喝这么多。”

铁皮说她:“你还说别人,不看看你自己。”

我知道我喝醉了,虽然大体上我还算清醒。我只觉得自己思维迟钝,动作也不连贯,各项反应减缓,其他倒也没有什么。我以前就这样,越喝脸越白,喝多少也不倒。

我们玩到两点多才各自打车回家。唐波一直嚷嚷着要送我的,可他比我先倒下了。大毛左边一个蒜头,右边一个唐波,打车送他们回去,我一个人落得清净。

我坐在副驾座位上,睁大眼睛看出租车的计价器一块一块往上跳。司机师傅被我看得有些发毛,安慰我说:“别担心,没绕路。”其实他不知道,我是不敢闭眼,一闭眼就要睡过去了。

我跌跌撞撞地下了车,却怎么都迈不开步子,一个人坐在路边吹风。

有一个人影走过来抱我,我甩开他的手,看了足足有五分钟,才明白过来,“哦,是你啊。”

然后头很沉,然后眼皮好像被石头压住了,然后想,反正这个人能把我弄上楼去,我何必在这里死撑……再然后,就没有然后了。

睡得正香,只是腰眼这里有什么东西硌得难受。我不耐烦地斜着身子拱了拱,那玩意儿方方正正,拱上去纹丝不动。再用手扒拉一下,才隐约觉出是本书。

奇怪了,书怎么在床上?

我连手带脚一顿胡抡,一点点把书推到床边,估摸着这下子该掉下床去了。

只听到从地上传来一声闷哼,不是书啪嗒落地的响动,好像是人声。

我好半天才翻了个身,揉揉眼睛。头发挂在眼前阻挡了一部分视线,我甩甩头,去看下面是怎么一回事,却不料结结实实地撞在了薛维络的脑袋上。最可怕的不是我撞了他,而是我推下去的那本书,不偏不倚地砸在他肚皮中央。

“呃……”

“醒了?”

“哎哟,头晕……”我捂着脑袋装醉。

薛维络把两本厚重的书砸在床上,“你还记得这两本书不?昨晚上你非要抱着它们睡觉,死活不撒手。今天早上你就拿它们当炸弹扔?”

“这个……这个……我真的不是狡辩,你为啥在这里打地铺?房间虽然不大吧,可沙发还是够睡的。”

薛维络干笑,“昨晚是谁死活不让我走的?”

难道……难道我昨晚借酒壮胆说了什么?不可能吧。

我试图从薛维络的冷言冷语中看出些苗头,可他口风很紧,一点儿机会都不给我。我只能抱着头想,抱着枕头使劲想,最后我边想边翻身。

这一个无心的动作可让我糗大了,我连人带枕头,一起翻倒砸在他身上。

我不是故意的……

我不是故意要吃他豆腐的……

我真的不是故意摆这么难看的“骑马蹲档”势的……

只是我越急,越是四肢乱刨,越是起不来。神啊——

他用胳膊肘着地,先把枕头从他脑袋上推了下去。我支在枕头上的手顿时失去了依靠,五指牢牢地抓住他的睡衣。

他终于忍无可忍,“别动。”

呃,一二三,我们都是木头人,不许说话不许动。

房间里的气氛从刚开始的嬉闹迅速升级为有些夹杂不清的闷热。我们离得很近,近得可以看到彼此皮肤上的汗毛,伸直的抑或是卷曲的;可以看到彼此鼻头上的汗珠,细细密密地聚在一起;可以看到根根分明的睫毛,带着笑意的,或是染有一丝调皮……

几缕察觉不到的甜味就在空气里流动,我承认我属于一种极其没有出息的动物,什么是对,什么是错,我永远都找不到通往正确答案的道路。

我对薛维络的感情从一开始就被赋予了一种肮脏的色彩。有人说,鱼的记忆只有七秒,七秒之后,它就还是一条快乐的鱼。可我从遥远的一刹那起,就背负着爱上未来姐夫的罪名。

我以为我能忘掉,无论是温暖的还是痛苦的,我以为我都能忘掉。

双唇接触的一瞬间,我用心血筑起的防御堡垒迅速土崩瓦解。迷恋、嫉妒、追逐、快乐、伤悲、沉醉……也许是走过了太多个岔口,我才不愿意放弃这看似最难得的机会。

我在他唇边认真地说:“放心,我会对你负责的。”

我听到了他的笑声,是喉结震动下低沉的闷笑。他脸上的表情变化不大,只有眼角弯了弯。他不主动也不拒绝,不表白也不辩解。他就像是一堵摸不透的墙,把我的洒脱消耗殆尽。

我叹口气,心说算了,不是我的总不是我的。他好比是西伯利亚雪橇犬,而我是咱小区弄堂口的脱毛大黄,虽然都是狗,可生来就不平等。我都掉到他脑袋上了他还这么磨蹭,足以见得我的失败不是一点半点。

我换了种姿势想要滚开——我是说,用滚动的方法离开他的磁场。

他钳住我,哑声问:“你还想去哪里?”

“……”

深埋在地下的欲望一经碰撞,便再无娇羞可言。千丝万缕的情爱太复杂太痛苦,而生命的快乐在于单纯的本能。

爱情像一曲顿挫感强烈的探戈,舞步里没有对错,如果你踏错步子,别在意,继续跳。

下午三点半,我跷着脚枕在他雪白的肚皮上,翻开手机叫外卖。

“KFC全家桶?”

“不行。”

“麦当劳巨无霸套餐?”

“不吃。”

“这个这个,必胜客宅急送的黄金蟹球怎么样?”

“顾菲菲我告诉你了,我不吃油炸食品。”

“唉,可是我饿呀,楼下的乡味馄饨来两碗也行啊。”

“我也不吃小店的东西。”

“那……你吃啥?”

“作为一个女人,你不觉得不会做饭很惭愧?”

“没觉得。你怎么还是这么老的观念?你没见最近计划生育的大海报吗?生男生女都一样,女儿也能传后人。”

我虽然听不到他的笑声,却明显能感到他腹部的抖动。

“其实,我不介意你做饭我吃。”我异想天开地道。

“滚,你做梦!”

“人类的进步是从梦想开始的……哎哟……”我被他一手推开。

半小时后,我拿了薛维络的钱包屁颠屁颠地去门口接外卖。我要了必胜客的意大利面外加抹茶蛋糕,他要了份中规中矩的炒饭。谢天谢地最近的西式快餐都推出中式炒饭了,要不然我非活活饿死不可。

“我宁可吃超市的金枪鱼三明治。”他显得很委屈。汗湿了的头发有些卷翘,他接过饭去并没有像我这般立刻打开来吃,而是先点了根烟。

“啊,你早说啊,这个可比三明治贵很多。”不过我扫了一眼他的钱包后就开始怪自己多嘴,贵不贵的其实跟我没多大关系。

“你这里还有什么茶?”

“福鼎的白牡丹喝不喝?前几天刚囤的。”

“白牡丹不如白毫好喝。”

“……你见过失业人员喝白毫的吗?”

我舔了一口蛋糕上的奶油,痛斥他这种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的说辞。 

白茶是中国六大茶系之一。它最主要的特点是毫色银白,无论是普洱还是铁观音,都不如白茶来得外表清丽,所以白茶才有“绿妆素裹”的美誉。普洱的汤色浓重,而白茶的汤色则是浅黄色,看着清澈,喝起来清淡却又回味无穷。

我这罐子白牡丹是燕子从她老妈处缴获的“贡品”,据说是年头的新茶,解毒祛暑的效果要好过红茶和绿茶。

外卖的好处是,吃饱之后还不用刷碗。

我拿了黑色的袋子把垃圾收在一处,交给薛维络,“你倒垃圾。”

见他没有伸手接,我又补了一句,“不倒垃圾的不是男人。”

他接是接走了,只是转身的时候嘀咕:“不做饭的女人,还好意思说。”

其实,我清楚明白地告诫自己,我和薛维络的今后绝不会因为这个插曲发生什么改变。就拿我手中的白牡丹来说吧,它就是采自大白茶树的一芽二叶。虽然加工时不炒不揉,仅经过萎凋、焙干两道工序,保持了叶片的新鲜度,减少了氧化,外形发生了改变,满身披毫,但本质上它和其他茶叶还是一样的。

冲泡白茶的水温一般在八十到八十五度左右,我从冰箱里取了一桶矿泉水倒入电水壶加热。薛维络倒完垃圾去厨房洗手,我的水也烧得了,开始温杯。

白茶这么漂亮,看不见就可惜了,因此我用的是玻璃盖碗,这样才能透过玻璃杯,观茶赏叶。

我用茶匙取了一点白茶放入茶荷中,然后向盖碗里投入两克左右的白茶。

“小气。”他说。

“那再放一点。”我扁扁嘴,手上稍加了一点,估摸着有个三克。这茶放三克,绝对是够了的。

待水温降到适宜的温度后,我冲入四分之一的水。这就叫洗茶,几乎每种茶在饮用之前都有这个步骤。白茶除了洗茶外,还得用手托杯底轻轻转动,让茶叶充分与水混合。

四十几秒之后,我把这“头汤”喂了我的茶宠。

用玻璃盖碗冲泡的时候,可以看到上下旋转的茶叶。都说白茶宛如蓓蕾初开,其实它的茎脉还是翠绿色的,只是汤色偏杏黄色。

静置两三分钟后,我端了一杯茶给他。

薛维络接过去闻了闻,然后闭起眼睛小口品饮。

我问他:“怎么样?”

“嗯,茶香味爽,这叶子真不错。只要忽略泡茶的人,还是能品出仙风道骨来的。”

“讨打!”我冲着他扬手,却因为他一个警告的眼神怏怏地缩了回来。

我真不知道我怕他什么,但是这种畏惧感似乎从一开始就莫名地存在。

我垂下眼帘,聚精会神地盯着杯中的茶叶,兀自捧杯来喝。

白牡丹的叶片随着我的动作在玻璃盖碗中优美地舒展着,就像活了一样。我想,茶就好比是女人的心思,静静的隐忍,为的也只是这样一次的盛开。

“怎么不说话?”

“你不是要忽略泡茶的人吗?”我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。

“也是。”他轻笑,“我只见过茶艺姑娘穿旗袍,还真没看过穿睡衣拖鞋的。”

要是以前,经他这么一说我肯定又要扔拖鞋赶人了,可今天我愿意与他多待一会儿。

我杂七杂八地想些事情,最后还是回到茶上。我想起白牡丹茶叶有一个传说,据说它是从十八株白牡丹变来的。

薛维络搁下茶杯,靠过来枕我的腿,“咦,今天没摔东西,改脾气了?想什么呢?一个人傻愣。”

我说:“在想白牡丹茶的传说,就是那个毛义弃官种茶,十八株白牡丹变茶树的故事。”

“哦。”过了一会儿,他问,“签证什么时候拿。”

“很快,新加坡签证只要三个工作日。”

“好。对了,你回头替我带点儿东西去。”

“行啊。”我懒懒地又替自己泡了一杯茶。

有一个问题我早知道答案了,不过还是免不了俗了一把,“你昨晚怎么会在我门口?”

“碰巧?”

“碰巧!”

我和他同时答道,心说你就不能给我一个不一样的答案吗?

“知道还问。”薛维络先发制人地埋怨我。

“我以为你会说你装了雷达或者GPS什么的。”

“这还用装什么!你跟唐波出去混,不到三更半夜,你能想着回来?顾菲菲你用用脑子再跟我说话。”

“可你怎么知道这个半夜是十二点一点,还是两点三点?”

“你现在就给我去读三遍《娱乐场所管理条例》。”

“……”

《娱乐场所管理条例》第二十八条,每日凌晨二时至上午八时,娱乐场所不得营业。可是,这并不是重点。

是不是说再见也要像相爱般勇敢

还没有努力就急着说再见

当你们怀疑爱情的时候

想起曾经圆圆的月亮

抬头望

两个人的月亮

悬在同样的地方

眼看着两个有缘人

爱过又分散

去新加坡需要准备东西吗?

燕子说不必,除了几件换洗的衣服,什么都不必带。可临上飞机,我才悲惨地发现我的箱子要超重了。

薛维络让快递送来一纸箱木耳香菇,说要带给一个什么人,地址和电话都抄给我了,可我还没有时间仔细看。

李喆居然也有东西要带去新加坡,说是给吴瑶奶奶捎的衣服。老太太一个人在那边生活很多年了,作为解放前的老邻居,李喆家经常给她捎些东西去。

除此之外,我还带上了几本专业书。意图很好,总觉得自己有空没空都能翻一下,至于最后的效果如何,我还真不好说。

于是,一个大行李箱就这么莫名其妙地被我塞满了。

那天之后,我居然没再见过薛维络。据他说,他被卷进一个挺大的项目中,分身乏术。当然,我也会想他是不是不敢再面对我。后来觉得我这种想法挺多余的,他是什么人,谁的脸皮抵得上他厚?再说,他这么着急与我撇清关系实在是没必要,我也不是死乞白赖的家伙。

李喆亲自来给我送的东西,他似乎有什么话要说,坐了半个多小时,却又什么都没提。他看上去睡得不怎么好,样子挺憔悴的,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吴瑶的病又加重了。想问,又怕自己多嘴。

他欲言又止的神情搞得我一晚上失眠,不知道他知道了什么。其实说到底也是我心虚,他知道什么又有什么关系?我没嫁他没娶,大家都是自由人,想处就处,觉得不合适也就这么散了。要说谁欠谁的,我想我还欠他一个解释。

当飞机离开地面的那一刻,我对燕子说:“怪不得人都要出国散心呢,飞起来的感觉真好。”

燕子捂着耳朵大声对我说:“好什么好,每次都心慌死了。”

我从背包里拿了两张玫瑰面膜出来,给了她一张,“有什么好怕的,短途嘛,贴个面膜马上就到。”

燕子这家伙得了便宜还卖乖,“你看你什么都带,怪不得超重。”

据说那个晚上,燕子真的跟铁皮回去了。我很少过问朋友之间的这些八卦,要不是大毛给我透的消息,我想我不会直接问燕子的。铁皮是我朋友,她也是。这种两面是熟人的关系最不好处理。

大毛说,他俩到底也没好上,睡过之后才觉得感觉不对。

我当时笑得眼泪都出来了。既然感觉没到,那干吗还要睡?

大毛说,没睡过怎么知道感觉好不好呢?

他说这话我就笑不出来了。也许就是这样的,没睡过的不知道好不好。

在飞机上我闲着没事,拿出小本子看送货地址。李喆给我的地址是他自己抄在我本上的,吴瑶的奶奶叫杨金花,老人家住得比较偏,在新加坡本岛以外的圣淘沙。薛维络的快递箱子里有一个装地址的信封,我之前顺手就夹在本子里没展开,这会儿才取出来看里面的信笺。

燕子凑过来念,“杨金花?不会这么巧吧,快看看地址一样不?”

我赶紧对比,果然,圣淘沙,街道门牌号都一样!

“搞什么嘛!还要分两拨人送,绕了半天就是送给一个人的。”燕子没好气地说。她动作幅度太大,嘴边的面膜都挤皱了。

我没觉得有什么不对。李喆送李喆的,薛维络送薛维络的,他们之间未必通过气。李吴两家感情很深,送东西也在常理。至于薛维络送的又是哪门子的礼,当然我想到了唐琳,说不定是那唐大小姐要送的,他只是转转手。

我其实挺高兴的,现在只要去一个地方就能把大半个行李箱腾空,这活儿我爱干。省时省力,跑腿的路程少了一半。

我敷着面膜,抿嘴对空姐说:“请给我一杯橙汁,谢谢。”

新加坡,它是梵语“狮城”的谐音。

一下飞机,我就张开双臂,迎接大海的味道。

这里三面环海,接近百分之七十七的人口是华人,所以在街上看到中文标志的任何东西我都不觉得奇怪。路名,站牌,商店的广告,熟悉的食品,都写着中文。买东西可以用中文,问路可以用中文。

我开始鄙视燕子来这么个中文横行的岛国学习英语,燕子无耻地辩解,“学会你我他,走遍世界都不怕。”

其实新加坡的国语是马来语,行政用语是英语,这里的孩子们从小就必须学习马来语、英语、华语和泰米尔语。我挺嫉妒他们的,打小就是世界通,走到哪里去都不吃亏。

燕子租住的房子在她学校附近,房间不宽敞,但也勉强能放下一张大床、一个衣柜和一张桌子。衣服扔得到处都是,据她说,单身的留学生大多是这么个生存状态,一人吃饱全家不愁,一周能做一次饭就不错了,方便面、零食才是主食。

我在新加坡本岛上勉强玩了个四天。鱼尾狮公园、乌节路、牛车水这些标志性景点都去了个遍。特别是鱼尾狮,我和所有的游人一样,在它的喷水柱子前面摆了个大大的V字手型拍照,就差在石柱上刻“顾菲菲到此一游”了。

燕子说见过丢人的,没见过我这么丢人的。来的时候雄心万丈,结果一下飞机就土帽了。可这能怪我吗?新加坡本岛由东到西才四十多公里,由南到北只剩下二十三公里,我不好好玩,不多拍些照片,值不回这往返的机票呀。

我躺在燕子的床上翻看数码相机中的照片。这姑娘拍照的技术很让人悲愤,要么是有脑袋没有腿,要么是人比牙签粗不了多少。最可气的是一张我和卖货郎的合影,要说她在拍卖货郎吧,她只拍了人家半张脸,连眼睛都只有一只;要说她是在拍我吧,我当时侧对着镜头,表情完全是说话的样子。

燕子给这张照片取了一个很漂亮的名字——抓拍的艺术。我觉得应该再加个后缀,抓拍的艺术——很失败。

燕子切了半个梨给我,“臭美啥啊,你都看了十几遍了。”

“怎么啦?越看越美不行啊?”我狠狠地咬了一口,这梨水甜水甜的。

“你什么时候去圣淘沙?”

“就这两天吧。”

要说吴瑶的奶奶也真会享受,老人家一直定居在圣淘沙的西乐索附近。在我看来,新加坡本岛已然是一个宁静的地方,圣淘沙更是一块田园式的乐土。在马来文中,“圣淘沙”的含义是和平与宁静。

这块地方位于新加坡本岛的南部,由三个各具特色的海滩组成:丹戎海滩,巴拉湾海滩和西乐索海滩。这一带海滩绵延三千多米,它的前身是英国人的军事基地,1970年左右才得到开发,逐渐演变成了度假岛。

燕子终于下定决心要对付她的硕士论文了。这丫头跟我一样,考试作业永远是临时抱佛脚,早一天看书都能要了她的命。据说她的论文题目是什么投资模块,反正这与我很遥远,尽是些头疼的金融理论。她还是有些不放心我,给我买了本地图存着。我觉得她都快魔怔了,哪怕我不认路,也可以用中文问嘛。

一路上我把我能想到的海滩娱乐活动看了个遍。冲浪、围海游泳、四驱车、划艇、踩直排轮等等。玩累了的人们可以在沙滩酒吧里休息小酌。出乎我的意料,出租车带着我走了很久。我甚至开始怀疑新加坡的司机是不是也绕路,吴瑶的奶奶有住这么远吗?

司机指给我看说,前面就是码头,满十二人才开船,我要去的地方就在对岸的小岛上。

船费是每人两元,满二十四块钱就开船。

船上已经有六个人了,我上去之后大家准备凑一凑,就给船工二十四块钱,麻烦他赶紧开吧,这个点儿上岛的人并不多。

航行八分钟后,我登上了乌鹤小岛。岛上居然还保留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风貌,铁皮小屋、木船、没刷外墙的杂货店,与刚才的休闲海滩简直是天壤之别。

小岛上的居民仍旧有自养鸡鸭的习惯,这里的生活节奏看起来要慢很多。岛上几乎都是老年人,晒海货,喝咖啡,看报纸,享受太阳。

也难怪老人家喜欢这里,这里的时间仿佛凝固在他们记忆中的以前。也有来露营的年轻人,他们悠闲地骑着自行车,或者三三两两地坐在海滩上聊天。

我向杂货店老板打听吴瑶奶奶的住处。

“哦,那个老太太,她老得走不动了。星期一送米去的时候她精神不好,这两天都没打电话来买椰青。”

杂货店的老板热情地替我画了一个路线图,他说要穿过一个次生的林区才能走到,不过不算太远。他甚至建议我租一辆自行车骑过去,只要三块钱。

他这主意不错。我办了手续租了自行车,把带来的一大包干货绑在车后座上。顺着老板指的路,我悠悠达达地往林子里骑。

这里的林间小路十分平整,是专为自行车开的道儿。只是最后这一段我停下来推车过去,因为那个房子太偏僻了,老太太把家安在了很少有人经过的小支路边。

她家屋前种植了一些果树,我能叫上名字的有榴莲、红毛丹和菠萝蜜。其余的样子很怪,我说不上来。屋子也是铁皮屋,门虚掩着,只用一条毛绳拴上。

我把自行车放在一边去喊门。

没人?

没人?

老太太出去了?怎么敲都不见有人来开。

我刚要扭头走,却暗暗骂自己真笨。我是来做什么的?我是来送东西的!她出去了也不妨碍我把这些放在她屋子里头。扔下就走得了,我也懒得攀交情。

但话虽这么说,我却站在门口,依旧犹豫不决——我怕老太太回来把我当小偷抓。

不过,想了半天,我还是伸手去摸门背后的绳子。我的脚尽量站在门外,以示我的清白。

绳子拴在门把手上,碰几下就掉了。

我赶紧把东西一样两样地往门里搁。这屋子破得有水平,家具没有新的,也没有不缺损的。门边上就是一只竹篓,看样子老人还有下海捕鱼的兴致。我把竹篓往里面推了推,将装有干货和衣服的袋子放下,总算是松了口气,交代的任务都完成了。

在我带上门之前,我无意中瞥了一眼床的方向。被子外头耷拉下来一只小脚,很小的脚,解放前裹过的那种小脚。小趾畸形地弯曲进去,紧紧地扣住其他的脚趾。

那只脚就这么垂在床边,一动都不动。

我笑问:“奶奶您在啊?我是别人托来送东西的,您看我搁在哪里合适?”

没声。

老太太睡着了?

我提高了嗓音,“奶奶您醒醒,我不好意思吵醒您了——”

还是没声。老太太睡得真熟。

“我说——”我扯高了声音,我觉得我现在的嗓门足以惊醒一林子的鸟。

老太太还是纹丝不动。

我的心揪了起来,忽然有一种很不好的念头萦聚在头顶。

不会吧……

不会又让我遇到吧……

我走过去,走过去,听得到自己鞋子踩在木地板上嘎吱嘎吱的响动。我闻到屋子里有一股子霉臭味,可能是由家具发出的味道。

我站在床头,又试着喊了一声,““奶奶……”只是声音发出的时候不那么顺畅,有点儿被堵住的感觉。

白发,戴着黑钢丝的发箍。老人脸上的斑点很厉害,她的眼睛是闭着的,脸上的皱纹夹着皱纹,一道道深如刀刻。她就像是被风干的蜜枣,整个儿皱在一起。她面向外闭着眼睡,身上的衣服领子很大,可以看见干瘪下垂的胸部。

我不敢伸手摸,颤抖着把手指伸到她鼻子前。

呼吸……完全没有!

我吓得跳后几步,逃出屋子,给燕子打电话,“不好了!吴瑶的奶奶死了!”

“流氓菲,打999啊!

“哦哦!”

在我拨打999语无伦次地说了一番后,岛上的警察终于骑着自行车火速赶到。他是一个瘦得像猴精一样的马来人,四十多岁,中文说得不怎么好。进屋去看了看,他就坐在门口掏本子记录。

看来他对老人的死很不当一回事。不过也难怪,老太太已经老得不足以引起任何人的震惊了。只是我千里迢迢地来给她送东西,遇上她的死,一时间有些受不了。

警察有一句没一句地与我在门外攀谈。他说老太太在这里住了很久,这几年脾气变得有些古怪,似乎完全不希望人打扰她,连原本养的鸡鸭她都嫌吵。

“没人来看她吗?”我问。

“有,她的媳妇有的时候来,但每次她们都吵架。啊,还有杂货店老板,他一直负责给她送米和水。”

岛上没有正规医院,只有一个类似我们的卫生站的地方派来一个华人医生。他进屋转了一圈,开了个单子交给我,然后打电话给本岛的医院,叽里呱啦地讲了一堆我听不懂的话,我估摸着是让那边派车上岛来。

对于生老病死,其实我能看得开,因为这不是什么诡异或是恐怖的事情,仅仅是每个人都必须走过的一段路。我郁闷的是,为啥都叫我赶上了?难道说我有超度亡灵的体质?不想了,越想越玄乎。

医生换了中文对我说:“你是她孙女吗?她一直在等她孙女来看她。”

“我不是,我只是凑巧来的。”

“那你能通知她的家人吗?”

“可以。”

我先拨了李喆的电话,跨洋的信号果然很值得期待,他在那边“喂”了半天,我在这里“听得见吗”问了十几声,然后各自挂断。

我又拨过去,他那头是忙音。再拨,还是忙音。最后是他打过来,我才接上。

“有事?”

“吴家奶奶走了。”

“什么?听不清。”

“我说!吴瑶的奶奶!走了!你通知吴瑶和那个女人吧!听见了没有?”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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